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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庫一:形訓的定義和舉例十則。
題庫一答:
1.    定義:以形說義,藉形辨義,因形立訓。
2.    方式:分析探討字形,藉以展現字義
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八八,別也。象分別相背之形。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茻茻(ㄇㄤˇ),眾艸(ㄘㄠˇ)也。从四屮(ㄔㄜˋ)。

3.    象形字
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山山,宣也,謂能宣散氣、生萬物也。有石而高,象形。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目目,人眼也。象形。

4.    指事字
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刃刃,刀鑒也。象刀有刃之形。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ㄙㄙ,奸衺(ㄒㄧㄝˊ)也。韓非曰:「倉頡作字,自營為ㄙ。」

5.    會意字
 A.    等位會意字
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北北,乖也。从二人相背。

     段玉裁《注》:乖者,戾也。此於形得其義也。
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品品,眾庶也。从三口。

     段玉裁《注》:人三為眾,故从三口。會意。
 B.    偏位會意字
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拘拘,止也。从手、句,句亦聲。

     段玉裁《注》:手句者,以手止之也。
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笱笱,曲竹捕魚笱也。从竹、句,句亦聲。

     段玉裁《注》:曲竹,故从竹句。
6.    形聲字
 A.    形聲字的字形分析,絕大多數作从某、某聲。「从某」可以說是為字義規範大類,「某聲」則是賦予字義明確的意義。
 B.    基本上,針對形聲字進行形訓,只能得其本義的大致歸屬,不能求得確切本義。
題庫二:聲(音)訓的定義和舉例十則。
題庫二答:
1.    定義:根據詞與詞之間的聲音關係推求意義,就是所謂「聲訓」之法。在這個方法之下,「解釋詞」與「被解釋詞」之間必須音同或音近
2.    所謂音同,就是聲類韻部一致,或者說聲符相同。

  • 《釋名‧釋首飾》:梳,疏也,言其齒疏也
  • 《廣雅‧釋詁》:評,平也
  • 《論語‧顏淵篇》:政者,正也

3.    所謂音近,就是聲母與韻母相近。

  • 《周禮‧夏官‧方相氏》:掌蒙熊皮。

     鄭玄《注》:蒙,冒也
     《漢書‧食貨志》:廉恥相冒。
     顏師古《注》:冒,蒙也。
     「蒙」:明母東部。
     「冒」:明母幽部。
     「明母」雙聲,「東、幽」旁對轉。

  • 《淮南子‧本經篇》:太清之始也。

     高誘《注》:清,淨也
     「清」:清母耕部。
     「淨」:從母耕部。
     「清、從」旁紐雙聲,「耕部」疊韻。
4.    聲訓利用被解釋詞與解釋詞之間的聲音關係,創造出具備特色的解釋體系,除了提供後世研究漢語聲韻的直接資料外,還展現了若干特色。
 A.    推求事物命名之所由來

  • 《白虎通義》:夫者,扶也,以道扶接也
  •  《說文解字》:日,實也
  • 《釋名》:天,顯也,在上高顯也

 B.    推求同聲符之共訓――「右文說」
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娠,女妊身動也。从女,辰聲。段玉裁《注》:凡从辰之字,皆有動意,震、振是也。
  • 《說文解字》:禯(ㄋㄨㄥˊ),衣厚貌。从衣,農聲。段玉裁《注》:凡農聲之字皆訓厚;醲(ㄋㄨㄥˊ),酒厚也;濃,露多也;禯,衣厚貌;引申為凡多厚之偁(ㄔㄥ)。

題庫三:劉熙《釋名.序》。
題庫三答:
  熙以為,自古造化制器立象,有物以來,迄於近代,或典禮所制,或出自民庶,名號雅俗,各方名殊,聖人於時,就而弗改,以成其器,著於既往,哲夫巧士,以為之名,故興於其用,而不易其舊,所以崇易簡,省事功也。
  夫名之於實,各有義類。百姓日稱,而不知其所以之意,故撰天地、隂陽、四時、邦國、都鄙、車服、喪紀,下及民庶應用之器,論敘指歸,謂之《釋名》,凡二十七篇。至於事類,未能究備。凡所不載,亦欲智者以類求之。
  博物君子,其於答難解惑,王父幼孫,朝夕侍問以塞,可謂之士,聊可省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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