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所規律的,法律能規律的

都只是人的外部行為,對於人的內心,卻是毫無作用

人可以,隨心所欲的思考、想像

只要不把那些違反"法律"的思想化為行動

那麼也沒人能夠對其施以制裁了

這樣就好了嗎?  這樣,真的就足夠了嗎?

不夠,遠遠不夠。

因為人們依然犯罪,為什麼呢?

從遠古來看,從人類還不是人類,當我們還四肢著地的時候來看。

那時候,沒有法律,只有本能,當時的本能大概有哪些呢?

濃縮一下大概就是生存、繁殖吧!

說到這裡,好像有什麼念頭閃過去了一下?

好像當事情扯到本能的時候,人們就特別容易犯罪了。

尤其是生存,只要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,人類的思想便回到了那幾千萬年前的時代。

而那個時代,不再有法律的存在......

當然,人們犯罪還有其他眾多理由,貪念、虛榮、憤怒,各種慾望和情緒都是原因。

所以,一般人需要受教育。

所謂聖者,生而知之者也。普通人,雖然生而懵懂,卻可以學習。

我們透過讀古聖先賢的書、透過歷史、透過長輩們的教導

得到了很多知識,這些知識卻不是我們的,習得了知識的我們

僅僅是把它給"記下來",這樣而已

不過還好,我們還會思考,這大概也是目前人類跟電腦最大的差別了吧?

隨著年齡增長,我們學習,思考之後,在心中漸漸形成了一套屬於自己的"法則"

這世界上,恐怕不可能找到兩部一樣的法則吧?

而這套法則所規範的,卻正是法律所無法規範的禁區──人心

當人處於法律所規範不了的地方時

比如深山、荒野、森林,在這些地方,能規範到人的也就只有他內心的法則了

又或者當情況已經關乎生存的時候

這時只有那銘刻於心的法則,會抹殺掉那些不該存在的念頭

使人不做出那些不該做的事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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